員工無故曠職或失聯,可以扣薪或請對方賠償? 細談勞基法曠職規定

無故曠職在職場上是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尤其當員工突然失聯或沒有正當理由不來上班時,對公司在運作及管理就會帶來不良的影響。更令人頭痛的是,曠職往往並非單一現象,而是有著非常多種不同的情境、樣態,以下是在企業內較為常見的情況:
4個常見的員工無故曠職情境 💬
員工 no show 的原因廣泛,較多時候發生在新招募之員工未報到、既有員工請假方式不當。
- 到職日沒有報到也未通知企業:
在招聘過程中,雇主和員工達成共識並設定了上班日,然而員工卻未如期報到,並且沒有任何事先通知或聯絡。這樣的行為不僅打亂了公司的工作安排,也可能導致其他人力資源的錯配。 - 沒事先請假就失聯多日,事後才補請假:
有些員工在沒有經過正規請假程序的情況下,突然消失數天,等到被聯繫上時才事後補請假,這種行為使公司難以有效安排工作,並且對團隊合作造成負面影響。 - 無正當理由無故遲到早退:
有些員工沒有正當原因卻經常性遲到或早退,這樣的行為容易降低團隊工作士氣與效率,並對其他準時上班的同仁帶來不公平的感受。 - 沒交接直接擺爛離職:
最極端的情況是員工直接不辭而別,未完成應有的交接程序。這種突然的離職不僅打亂公司的計畫,還可能導致重要業務無法順利進行,甚至還會產生潛在的商業損失。
但是,曠職該如何判定呢?
請假理由與程序不當,是造成無故曠職的主因 🧰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曠職並無單一的法律定義,但可以從行為和結果來進行判定。當員工在上班時間內未能履行工作義務,且未經雇主許可、無正當理由或事後無適當補假程序的情況下,通常可視為曠職。以下是判定曠職的常見依據:
- 未履行請假程序: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員工應按公司規定事先請假,經批准後才能缺勤。若員工未按程序請假或未經批准即缺勤,可視為曠職。 - 未能提供合理解釋:
事後補假時員工必須提供合理的證明(如醫療證明)如果缺乏證據支持,則無法排除曠職的責任。 - 缺乏正當理由:
對於遲到、早退等情況,若無法提供合理的解釋,如突發的健康狀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且行為頻繁者,雇主可以依據曠職處理。
員工無故曠職造成公司損失,雇主可以這麼做!
因無故曠職造成公司哪些損失,雇主可以怎麼辦?員工或屬下的無故曠職行為不僅影響了工作進度,還可能給公司及團隊協作帶來實質性的損失。這些損失從裡到外包括了:
- 人力資源調配的混亂
員工的突然缺席會使團隊無法順利運作,尤其是當該員工負責關鍵工作時,就可能會導致需要其他員工臨時接手,增加原預期工作量並降低整體效率。 - 團隊士氣低落
經常性曠職會影響其他員工的士氣。當他們看到不負責任的同事未受到適當處理時,可能會降低對工作的熱情和責任感,進而影響團隊整體表現。 - 商業損失
對於服務業或生產線來說,員工的曠職可能導致訂單延誤、客戶不滿,甚至損失商機。在極端情況下,這些損失可能非常龐大。
當雇主在面對員工的無故曠職,其帶來的連鎖效應常常讓人一個頭兩個大,很多工作排程及人力都需要緊急調動,而造成這些問題發生的始作俑者,公司可以依據《勞動基準法》做出警告及扣薪等合理處置。
扣薪處理
如果員工在約定出勤的日子無故曠職(曠工)及為當天沒有提供勞務,因此雇主就無需給予員工當日工資。
書面警告或解僱
如果員工多次曠職,雇主有權根據公司規定進行書面警告,甚至進一步啟動解僱程序。依據《勞基法》第12條,若員工有重大過失或嚴重違反勞動契約規定,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賠償責任
在特殊情況下,若員工的曠職造成公司重大損失,雇主可以依據《民法》或《勞動基準法》向該員工追討賠償。 ( *員工賠償雇主的適用情形較為少見。雇主必須有明確的損失證明、謹慎衡量情況以確保程序的合法性。)
無故曠職的處理並非一刀兩面的簡單問題,尤其是當情況複雜或涉及勞動法規時,雇主更應該謹慎處理。對於情節較為複雜、卻缺乏明確證據指出曠職行為確實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案件,建議雇主可以尋求專業勞資顧問或法律專家的協助,以幫助評估情況,提供合法、合規的處置建議,從而避免勞資糾紛的升級與再擴大;甚至規劃更完善的管理制度,預防未來發生類似的問題。
有任何疑問或需要我們幫忙的地方,歡迎加入由你人資官方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