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專欄 勞資爭議處理 試用期員工不適任? 若要好好安置不適任員工,需注意這 5 大細節!

試用期員工不適任? 若要好好安置不適任員工,需注意這 5 大細節!

勞資爭議處理 2025-02-24
試用期員工不適任? 若要好好安置不適任員工,需注意這 5 大細節! - UniHR 由你人資

每間公司對於新進員工的期待和標準各不同。「試用期」是一個企業及員工雙向篩選的過程,讓公司與員工都有機會了解彼此的在工作上的想像與需求,是否符合預想、以及實際表現是否適合。

 

然而,許多人卻對於試用期的合法性和解僱程序存在著這樣的疑問:「資方真的可以隨意在試用期內,解僱不適任的員工嗎?」
 

 

試用期合法性:資方能輕易開除不適任員工嗎? 🤔

根據《勞動基準法》內容所述,雖然試用期的存在是合法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公司可以隨意的解僱員工。在試用期內,資方若要解僱員工,仍需符合相關的法定條件。簡單來說,試用期並不是讓公司可以隨便解僱員工的「免責期」,資方必須有充分的理由並遵守相關法規。
 

 

員工不適任的常見糾紛:兩方立場解析 ⚖️

在現實情境中,因新進員工不適任而引發的糾紛時有發生。以下是兩個常見的例子,透過這些案例,我們可以更清楚了解資勞雙方的立場及可能存在的爭議。

 

案例一:工作表現與公司期望不符
某公司新進一名業務員,該員工在面試過程中表現出色,並對工作內容表現出極大的興趣。然而在試用期間內,他的業績不但未達公司要求,且在與客戶的溝通上也頻頻出現問題。經過幾次輔導後,公司仍認為他不適合該職位,決定提前終止聘用關係。

  • 資方立場:公司認為已經提供了充分的培訓與支持,但該員工未能達到基本的業績標準,無法勝任職務。
  • 勞方立場:員工認為公司的期望不合理,且公司並未給予他足夠的時間來適應新環境。

 

案例二:文化適應問題
某科技公司招聘了一位技術工程師,該員工在專業能力上表現非常優秀,但在團隊合作和公司文化適應方面存在問題。他經常無法融入團隊的工作流程,並有和其他同事產生摩擦的情況。公司認為像這樣的問題沒有辦法在短期內改善,於是決定終止勞動契約。

  • 資方立場:公司認為除了技術能力外,團隊合作和文化適應同樣重要,而該員工無法融入團隊的情況,將會影響團隊整體的工作效率。
  • 勞方立場:員工認為這是完全是個人風格的問題,與工作能力無關,公司不應以文化適應問題為理由解僱他。

 

這些例子顯示出,不適任問題不僅限於工作能力,更往往涉及態度、適應性等多方面的因素。勞方容易感到公司對於試用期的要求不夠清楚,甚至過於苛刻;而資方則容易認為員工的表現未達預期,無法繼續合作。

建議公司對員工不適任的處理方式:別輕易說分手!|UniHR 由你人資
 

 

建議公司對員工不適任的處理方式:別輕易說分手! 📖

當企業評估該員工不適任時,一般有分為幾種處理方式:約談、再訓練與解僱。但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應該遵循合法且公平的程序,以避免後續的勞資糾紛。

步驟1+1,約談與再培訓

企業可選擇透過約談與再培訓的形式來幫助員工改善不足之處,這樣不僅能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還能降低員工流失率,達到從不適任到適才適所的目的。常見的做法包括:

  • 技能強化訓練:
    針對員工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安排專業的培訓課程。
  • 工作內容調整:
    將員工調整到更適合其能力的崗位,以發揮其特長。
  • 輔導與支持:
    指派經驗豐富的員工或主管作為導師,提供個別輔導。

 

步驟2,低風險的合法解僱辦法

如果企業在約談、再培訓與實際評估後,發現員工仍然有不適任的情況存在,最後還是決定解僱該名不適任的員工,那麼以下幾項重點,都是可以幫助在進行解僱環節時、降低勞資糾紛風險的小撇步:

  • 確認不適任原因:
    必須有清晰、具體的證據證明員工未能達到合理的工作標準。
  • 書面通知與溝通:
    提前與員工進行溝通,說明不適任的原因,並提供改善的機會。
  • 最終通知:
    如員工在合理時間內未有顯著改善,應發出書面終止通知,並說明解僱的法律依據。
  • 依照法律給予補償: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解僱員工應依其工作年資支付補償金。
因此在每次約談員工時,我們強烈的建議企業都應設計一份PIP(員工績效輔導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或不適任員工約談紀錄表,將每次與員工的溝通過程、改進計畫與跟進結果妥善記錄,以利作為佐證該名員工的具體不適任以及原因處理不適任問題時的重要依據,才能避免勞資雙方在處理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衍伸糾紛與爭議。

 

好好分手不適任員工,以避免成為法院真人P.K.導火線|UniHR 由你人資

 

好好分手不適任員工,以避免成為法院真人P.K.導火線 🧨

最後若決定分手試用期不適任的員工,主管與企業HR在處理的過程中,需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溝通的小細節,為避免解僱成為勞資糾紛的導火線: 處理試用期內的不適任員工,需要企業在人力資源和法律程序上做到細心、謹慎與適切等條件。只有在遵守法律規範的基礎上,進行透明的溝通與專業的應對,才能確保雙方利益平衡、避免糾紛的發生。

  1. 溝通透明且尊重
    企業應始終保持開放的溝通態度,尊重員工的意見和感受。在每次反饋中清楚解釋公司的期望和員工未能達成之處,並給予足夠的改善機會。
  2. 避免情緒化處理
    勞資雙方在討論不適任問題時,應保持專業態度、避免情緒化與個人化的表達方式,集中討論實際上的工作表現與公司需求。
  3. 準備充足的證據
    若最終走向解僱程序,企業必須確保所有的溝通紀錄、績效評估和不適任證據完備,這些資料將成為後續解釋決策的重要依據。
  4. 提供合理補償與支持
    解僱後,除了依法給予合理的補償外,企業還可以考慮提供額外的支持,例如轉職諮詢、推薦信等,幫助員工順利過渡到下一份工作。
  5. 勞資糾紛建議諮詢

 

如果真的遇到勞資糾紛且情節複雜,企業應該及時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透過諮詢專業人資顧問團隊或UniAI等初步解惑工具,可以協助企業快速掌握法律框架並制定出相應的應對策略,避免勞資糾紛進一步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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